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地址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甘肃省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理工、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7]40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学费9000元/年。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900元/学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说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公办大学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在哪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在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内地通往藏区的门户——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学校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4年10月。1986年5月16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在甘南视察时亲笔题写了校名。
2009年3月,学校升本改建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2013年5月,确定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
扩展资料: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把握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紧紧贴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紧紧围绕自身实际和差异优势。
以发展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求保证,完善培养体系,突出办学特色,拓展办学功能,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应用型转型步伐,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内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民族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地 址)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几本院校?根据教育局规定,已经没有明确一本、二本的概念。甘肃中医药大学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为“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甘肃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常设单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敦煌医学研究及文化传承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为定西教育学院,1979年建校,1981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1993年通过国家教委复查验收。截至2016年,该校设有5大教学部开办53个本专科专业(含校本部17个本科专业)。2013年定西卫校整体并入定西师专,2014年,该校整体转入甘肃中医学院,设立定西校区。2015年2月,甘肃中医学院更名甘肃中医药大学,成立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2016年,成为甘肃省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以医学教育为主,涵盖医、理、工、经、管、教6个学科门类,是西北地区唯--所具有博+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
甘肃中医药大学现在有4个校区,分别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本部、和平新校区、定西校区和藏医学院校区。
1、甘肃中医药大学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2、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新校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3、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
4、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校区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南校区)
甘肃中医药大学王牌专业名单: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甘肃省重点建设学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伤寒学(西部地区扶持学科)、中药
鉴定学、中医骨伤科学(第一附属医院)、针灸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第二附属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药化学、中医老年病学、民族医
学(敦煌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痹病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血液病学(第一附
属医院)、临床中药学(第一附属医院)
截止2022年3月,学校校本部现有教职工892人,其中专任教师758人。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双聘院士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48人,17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卫生部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63人荣膺"甘肃省名中医”,11人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专家”,6人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12人获“甘肃省园丁奖”,26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3人入选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7人入选甘肃省高校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6人被选拔为甘肃省领军人才,27人被选拔为甘肃省卫生厅领军人才。
截止2022年3月,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73人,其中本科生10838人,专科生1571人,硕士研究生1029人,博士研究生73人,留学生62人。校本部设有20个教学机构,4个直属机构,3个科研机构。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5家实践教学基地(含10所附属医院)。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教学团队,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权。
学校现有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9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面积约2200平方米的科研实验中心。有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6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学校是全国第四次中药普查甘肃省试点工作技术依托单位、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甘肃省牵头指导单位、甘肃省道地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科技部“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省部级和其他科研课题732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78项,获国家专利32项。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533部,发表学术论文2164篇。主办《甘肃中医药大学学报》《中医儿科杂志》《甘肃基层卫生》三种学术期刊,其中《中医儿科杂志》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系列期刊。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拥有院内制剂122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先后被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统战工作先进单位”。校工会和附院工会被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荣誉称号。
学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向西交流发展,已与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共建了8所“岐黄中医学院"和4个中医中心,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匈牙利、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
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
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
第八条 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大学。
学校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11个,有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3个、省级特色本科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余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一条 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招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须达到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学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提档,如生源质量好,尽可能不退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
(三)录取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或出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若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四)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实行“3+3”高考模式录取考生如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藏语类考生按民考民(汉)投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考生民考民(汉)投档成绩相同,则民考汉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民考民文史类考生按藏语文、藏文综、藏数学,理工类考生按藏数学、藏理综、藏语文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五)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六)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七)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九)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我校医药学类专业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建议残疾考生慎报医药学类专业。
(十一)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只招收甘肃省甘南州、武威市民语类藏汉双语考生。
(十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藏区专项计划、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对等计划、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十三)国家免费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地方免费专科医学生(面向农村免费医疗人才培养专项)原则上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国家免费本科医学生新生入学报到后,本人须与学校签订免费教育协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免费教育和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地方免费专科医学生须填写知情同意书,视作本人志愿参加村医订单定向培养,新生入学后须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不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退学处理,相应培养关系和就业关系解除。
(十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在录取时即按照高考成绩确定预转正专业,录取后预科学习一年,预科结束考核合格后取得正式学籍,按照高考录取时确定的专业进行培养。如预科学习一年后原被录取的预转正专业停招,则转入学科相近专业就读。
(十五)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本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学分制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的标准收取,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一)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医学门类(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中药制药、护理学、助产学、藏医学、藏药学)专业学费4600元/生·学年;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学费43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4200元/生·学年。
(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费:省内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参照甘价费〔2006〕120号);新疆双语班协作计划招收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费4000元/生·学年。
预科结束后按就读专业缴纳学费。
(三)专科专业学费(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 针灸推拿、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中医学、中医骨伤、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学费4500元/生·学年。
(四)免费医学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五)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4人间1100元/生·学年、6人间900元/生·学年、8人间800元/生·学年 。
第十七条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等,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十八条 入学前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受助学生面达70%以上。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内奖学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个等次评定,国家助学金按3000、2000、1500三个等次资助。另外,还设有一些企业和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校报到。
(一)本科专业学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学生在和平校区报到就读。
(二)藏医学、藏药学本科专业学生在甘南校区报到就读。
(三)专科专业学生在定西校区报到就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允许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甘肃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七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3年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E-mail:zsb@gszy.edu.cn
招办网址:www.gszy.edu.cn
监督电话:0931-5161027(jw@gszy.edu.cn)
(一)五里铺校区(录检期间)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行政楼304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5162881、0931-5162882
传真:0931-5162883
(二)和平校区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明德楼209室
邮编:730101
电话:0931-5161999、0931-5161050
传真:0931-5161398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有了解甘肃省合作市和合作师专的请进合作市简介合作市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所辖的一个县级市,新建于一九九六年。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在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府合作海拔2936米,年均气温1.7℃,没有绝对无霜期。市区四周山阜罗列、山明水秀,是西北高原一颗灿烂的明珠。
合作藏语“黑措”,意为羚羊聚居的地方,确是一方吉祥的热土。远古,合作是氐羌之地,经历了温长的历史岁月,曾为吐谷浑、吐蕃、角斯罗、西夏等地方政权的所割据,是兵家必争之地,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合作地处祖国西北边陲,自古就是中原地区通往青藏及川北的交通要道,也是青藏高原社会大系的窗口之一。
合作市总人口为7.6万人,其中藏族人口为3.3万人,占总人口的49.44%。总面积2670平方公里。国道213线贯穿合作市区。合作又是徐(天水徐家)合(合作)公路的终点站,交通十分便利。
有广阔的天然草场,是自治州的主要牧区之一,素有高原之舟的牦牛和藏羊、合作“蕨麻猪”品种优良,驰名省内外。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金、锑、铜、铁等矿,其中铜、金、锑矿已经开采,储藏量可观。
合作又是祖国大西北几个重要旅游胜地的必经之路,游览中国藏传佛教六大寺院拉卜楞寺和革命胜地腊子口,旅游著名风景区九寨沟、莲花山、则岔石林等地,必经合作。市内的各类服务设施齐全,并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尤其是市内新建的合作森林公园是观赏草原风光和盛夏避暑、渡假的极好去处。
合作民族师专是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省属唯一的一所民族师范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内地通往藏区的门户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校园占地358亩,有教学系部13个,学科专业29个,。还有1个藏学研究所、1个学报(藏文)编辑部。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4185名,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70%。成人教育设有自学本科专业13个,函授专科专业9个,学员2400多名。有教职工410人,其中专任教师262名,有正副教授57名,硕士研究生55名。管理人员中有正副研究员9。教辅人员中有副高职称3名。外籍教师2人。
合作民族师专是省属唯一一所面向省内两个民族自治州、5个民族自治县、分散全省的39个民族乡服务的师范高等院校,同时,每年对等招生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等省区的部分学生。在校学生中有汉、回、藏、东乡、撒拉、保安、裕固、彝、白、纳西、土家、布朗1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70%,其中藏族27%、回族29%、其他少数民族14%。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汉、藏、英等“三语”教学。
中国有几所少数民族大学?中国的少数民族高等院校有很多所,具体数据没有统计。著名的少数民族的大学有十六所。
基本各个少数民族聚集地都有少数民族的高等院校。但是有名的不多,相对来说,少数民族性质的大学也相对比较少。
列举如下:
1、中央部属民族院校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市)注:211工程、985工程
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市)
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市)
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市)
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
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市)
2、地方民族院校
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
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市)
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
青海民族大学(西宁市)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
西藏民族大学(咸阳市)
湖北民族学院(恩施市)
四川民族学院(康定市)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呼和浩特市)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德市)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合作市)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民族类院校
甘肃有什么大学甘肃的大学有: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民族大学。
1、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简称“兰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大学行列。
入选国家“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全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之一,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
2、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由北京师范大学对口支援西北师范大学。
3、兰州交通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简称兰交大,位于甘肃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中国轨道交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院校。
4、兰州理工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5、西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简称“西北民大”,位于甘肃兰州,是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以上内容参考:大学生必备网-2022年甘肃省大学排名一览表
甘肃专升本有哪些学校招生?【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https://www.jxjyw.com/tg/?bdlk 】甘肃专升本有哪些学校招生甘肃专升本民办招生院校共3所,公办招生院校共16所。
甘肃专升本民办院校名单: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商学院。
甘肃专升本公办院校名单: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医学院、甘肃政法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文理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校信息: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改建为本科院校,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
甘肃农业大学学校信息:
甘肃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前身是1946年10月创建于兰州的国立兽医学院。1950年,改名为西北兽医学院1951年,改名为西北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与筹建中的甘肃农学院合并成立甘肃农业大学。
甘肃医学院学校信息:
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甘肃政法大学学校信息:
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河西学院学校信息:
河西学院发端于1941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张掖师范学校1958年设立张掖师范学院1959年改办为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调整为张掖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张掖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张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并入原张掖农校和张掖地区职业中专2001年升本改制为河西学院2014年原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掖市人民医院整体并入,组建新的河西学院80年来已累计培养毕业生10万余人,活跃在西部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各个领域,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涌现出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灿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信息: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坐落在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美丽的黄河之滨——金城兰州。学校与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相伴而生,办学历史可追溯到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99年转制为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整合相关院校办学资源,设置公办本科层次的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学校信息: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在校生近1.5万人,学校设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学院),4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高规格、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校信息: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招计划。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兰州工商学院学校信息:
兰州工商学院创建于2000年3月,是省管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716人,教师780人。设有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学院,大学数学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2个教学部及甘肃省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有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甘肃高校大学生礼仪素养提升平台1个。现有6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29个,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经、管、文、法、工、艺术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
专升本院校专升本院校名单
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江西省专升本《计算机基础》历年真题
格式:PDF大小:549.82KB 统招专升本《教育理论》备考资料(心理学部分)
格式:PDF大小:456.08KB
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jxjyw.com/tg/?bdlk